檢送本校計時/計日臨時人員薪資標準1份,並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消息來源:臺大秘書室

說明:

一、依本校102年10月21日校人字第1020085240號書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0月3日勞動2字第1020132069號函辦理。



二、本校各單位計時/計日臨時人員之計薪標準,請自103年1月1日起依旨揭薪資標準核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