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02學年度職工寒假辦公期間彈性休假(以下簡稱寒休)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消息來源:臺大人事室
截止日期:2014-03-31

說明:

一、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及第2760次行政會議通過之102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本(102)學年度職工寒休可自行安排開始之日為103年1月13日、迄日為103年3月31日,未於規定期限內休畢者視為放棄,合先敘明。



三、查103年2月5日及2月6日本校調整放假,並由寒休日數抵扣。有關個人寒休可休天數詳如附件,請於前項期限內自行安排休畢。



四、單位於寒休期間如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相關人員銷假,並於規定期限內保留其寒休權益。至請假人數比例之限制,授權各單位視業務需要自行衡酌。



五、寒休期間應切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以避免造成洽公人員不便或影響渠等權益,上班期間各辦公處所之電話不得無人接聽,應做轉接設定,以維持良好之服務品質。另人事室將不定期至各單位查察辦公情形,如發現未依規定到勤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六、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並無寒休之假別,惟計畫主持人得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服務要點第3點規定,在不違反計畫合作機構規定下,給予計畫項下約聘僱人員不高於本校約用工作人員標準之寒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