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臺大國際事務處
截止日期:2014-01-16
檢陳「教育部103學年度捷克短期研習獎學金」甄選簡章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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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在校生或校友於1月27日(星期一)下午5點以前,
親自繳交至本校國際事務處,謝謝。
(不克親繳者,須於上述日期前寄達:
臺北市10617羅斯福路4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
第二行政大樓4樓420室 國際事務處 陳儒逸先生)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最近兩學期學業成績總分平均80分以上。
三、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
四、大學三年級以上本校在學學生;
五、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捷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六、獲國內學校函薦至部,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七、獲得選定捷克公立大學或教育機構發給邀請函。
相關資訊請詳見國際事務處以下網頁:
http://www.oia.ntu.edu.tw/oia/index.php/doc/view/sn/1472/lang/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