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公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利他獎,延長申請期限,5月9日中午前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截止日期:2014-05-09

*申請資格:

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歡迎請提出具體資料申請:

(一)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二)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三)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四)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申請資料:填妥附檔之申請表

*獎勵方式:本獎項頒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每名新臺幣3000 元整,並由各學院院長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