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臺大國際事務處
截止日期:2014-05-26
申請資格:在學且具正式學籍之國際學位生,未受學校申誡以上處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得提出申請:
(一)大學部入學滿一學年,每學期至少修習九學分,申請前最近有修習學分之二學期學業等
第績分平均GPA 達3.0 以上;如為入學未滿一學年之在學生者,以申請前最近一學期計
算。
(二)碩士班或博士班,入學滿一學年者,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學科,且申請前最近有修習學
分之二學期學業等第績分平均GPA 達3.0 以上;如為入學未滿一學年之在學生者,以申
請前最近一學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