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103年7月2日部授疾字第1032100284號修正外籍人士等辦理居留或定居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公告影本及其附件,請 查照週知。
消息來源:衛生福利部

依據衛生福利部103年7月3日部授疾字第103210028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