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國旅卡請領補助費期限相關事宜
消息來源: 人事室考訓組

一、對象:本校編制內職員、技工工友、具有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補助資格之約用工作人員。



二、請領期限:本(103)年度國旅卡消費日期至12月31日截止,逾期即視同放棄,尚未達請領補助額者,103年度休假假單最遲應於103年12月30日前以校內差勤系統送人事室處理;另國旅卡檢核系統列印之核發補助費申請表,請於104年1月12日前送至人事室,以保障休假補助費請領權益。



三、如須查詢國旅卡特約商店資料或瞭解相關規定,請逕上人事室網站右側欄【國民旅遊卡專區】點閱。



人事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