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部分條文業經修正通過,並自發布日施行。
消息來源:臺大研發處

一、依本校103年11月4日第2833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



二、旨揭要點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5條第3項:機關名稱修正。



(二)第10條第2項第2款:增列經費來源非政府機關/構者,薪酬增加幅度得專案審議不受本校規定基準15%為上限之限制。



三、詳細資訊請參閱電子布告欄第1030089506號函。

http://ord.ntu.edu.tw/RPA/MessageContent.aspx?id=1755&chk=72ce0ec4-686c-4899-a430-53a44d2108e4&rnd=110411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