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04年職工暑假辦公期間彈性休假(以下簡稱暑休)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消息來源:臺大人事室
截止日期:2015-10-31

一、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及第2810次行政會議通過之103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104年暑休可開始申請之起日為104年6月29日、迄日為104年10月31日,未於規定期限內休畢者視為放棄,合先敘明。



三、查104年4月1日至2日於本校行事曆為溫書假,本校職工實施調整放假,並由暑休日數抵扣。有關個人暑休可休天數詳如附件,請於前項期限內自行安排休畢。



四、單位於暑休期間如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相關人員銷假,並於規定期限內保留其暑休權益。至請假人數比例之限制,授權各單位視業務需要自行衡酌。



五、暑休期間應切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以避免造成洽公人員不便或影響渠等權益,上班期間各辦公處所之電話不得無人接聽,應做轉接設定,以維持良好之服務品質。另人事室將不定期至各單位查察辦公情形,如發現未依規定到勤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六、另單位如已自行視實際業務需要訂定寒暑休規定者,依其規定事項辦理。



七、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並無暑休之假別,上述調整放假日期如欲安排休假請依照請假規定辦理。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約聘僱人員服務要點第3點規定,在不違反計畫合作機構規定下,計畫主持人可給予計畫項下約聘僱人員不高於本校約用工作人員標準之暑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