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與國際合作大學交換教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1份、交換教師申請表2份、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
消息來源:臺大人事室

主旨:檢送「國立臺灣大學與國際合作大學交換教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1份、交換教師申請表2份、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修正案業經104年5月26日第2860次行政會議通過。

二、本案係整併「國立臺灣大學與國際合作大學交換教師實施要點」、「國立臺灣大學校際短期出國交換教師計畫實施細則」,整併重點以「國立臺灣大學與國際合作大學交換教師實施要點」為版本,修正名稱、交換教師作業程序及申請表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