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本次數統計2016/01/01 ~ 2016/01/13,請參附件,謝謝。
※本學期計至2016/01/13,該日之後的演講計於104-2學期。
※請同學『務必』填妥演講報告表內的表格資訊,並於演講後三日內繳交(扣除假日,從演講當日開始計算三日內)。超過三日者,則該場次不計入。
※演講報告表未蓋系辦櫃檯章,則該場次不計入。
※每月至多計4次,每學期至少參加演講+會談合計15次。
※研討會議性質演講,2場次計一篇。
針對104-1學期演講次數如有疑問或次數不對者,請於2016/01/20(三)前與系辦劉美足小姐聯繫
3366-3294 / michelleliu@ntu.edu.tw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