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業務需要,修正本校校級教師員額運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2點,檢送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如附件,並自發布日施行
消息來源:臺大人事室

一、本案經105年4月12日第2900次行政會議通過。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為利本校員額彈性運用,校缺員額併入校統籌員額,並配合原借用校缺程序,修正借用程序為經校長同意借用,如借用情形涉及本校將來發展、重點學術領域之人力運用或情形特殊者,得召開諮詢小組會議討論,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爾後貴單位如擬借用教師員額,請填寫「國立臺灣大學人力活化流通互助方案校統籌運用教師員額借用申請表」,俾憑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