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第6、9、13、14、16、18、20、23、25、26、28-32、34、37條及「約用工作人員給假一覽表」等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消息來源:人事室

修正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第6、9、13、14、16、18、20、23、25、26、28-32、34、37條及「約用工作人員給假一覽表」等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