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傑出人才講座」及「積極留任國內優秀學者獎助」自即日起受理校內申請,候選人之申請文件請依該會規定,於5月17日(星期四)前備齊送交秘書室,以便彙轉本校評審委員會進行後續評審推薦程序。
二、檢附「獎助申請辦法」及「校內推薦申請書」各2份供參閱及填具,相關「基金會申請表」請逕至該會網站下載填寫(http://www.faos.org.tw/application.html)。
三、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另設獎助如下,有意申請者請逕至該會網站參閱相關獎助辦法,並依規定提出申請(http://www.faos.org.tw/applicati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