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11年度實驗場所人員特殊作業健康檢查,請於11月1日~11月30日至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消息來源:環安衛中心

說明:
  1. 本次申請需經過審核,通過後安排健檢,受檢時間為111年5月9日至5月13日,若受檢人時間無法配合,請於期限內先通知更改時間,每位受檢人僅能更改1次,逾期恕不受理。
  2. 受檢之對象係指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並從事特殊作業獲致薪資者,包括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研究助理、勞僱型兼任助理等。
  3. 特殊作業項目包括:特殊化學物質、粉塵、異常氣壓、高溫、噪音、生物性實驗之作業場所,各項特殊作業說明,詳如附件。。
  4. 本次健檢申請以勾稽實驗室性質,若所屬實驗場所為生物性實驗室,始得申請生物性健檢,以此類推;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網址:https://eposhuser.ntu.edu.tw
  5. 化學性實驗室申請人應先於申報作業中上傳實驗室之化學品使用情形,完成後再申請特殊作業健檢,並請確實填勾申請特殊檢查項目,以免填勾特殊檢查項目與系統上申報使用情形不符而審核不通過。
  6. 檢查項目之腹部超音波須於健檢日到檢後,另安排後2週內的時間,請受檢人填妥腹部超音波時段調查表,到檢時提交,醫院將依照調查表時間優先安排。
  7. 本(110)學年度將畢業或離職之人員,請勿填寫。
  8. 以上如有疑問,歡迎詢問環安衛中心職衛組吳佩憶小姐(分機67206)。


聯絡人:環安衛中心職衛組吳佩憶小姐(分機6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