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系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如欲申請新制資格考試者請詳閱辦法內容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本系資格考試辦法有修訂,

已公告於本系網頁https://www.ch.ntu.edu.tw/office/eform/law.php?class=course 212臺灣大學化學系博士班資格考試辦法

 

新制資格考口試申請書可至系網頁下載,並至遲於舉行口試前3週向系辦申請

https://www.ch.ntu.edu.tw/office/eform/form.php  F283 新制資格考申請書

 

重要說明:

一、107 學年度起入學生以本系新制資格考試辦法舉行資格考試

二、106 學年度(含)前入學之在學生,累計考試已獲得兩點(含)以上者,可選擇使用新制,需於107 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填寫切結書確認所選方案,選後不可更改。系上會繼續出累計考題至109 學年度結束,以維護學生之權益。切結書已另寄至尚未考畢之舊生電子信箱,如未收到請主動來信hjhs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