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處理要點部分規定
消息來源:人事室

主旨

為應業務需要,修正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處理要點部分規定,檢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並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
  1. 一、說明
    1. 一、本案業經107年12月18日本校第3024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1. 二、本次修正說明如下:
    1. (一)第4點:修正第6款援引法規名稱,增列第7款其他依規定不得兼課者。
    1. (二)第6點:文字修正。
    1. (三)第7點:依實務作業情形,刪除本點規定專任教師校外兼課情形應作為續聘、升等或改為兼任之參考。
    1. (四)第8點:點次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