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視通知]系環安衛小組於4/23(二)舉辦預訪視,校環安衛5/10(五)舉辦正式訪視,請各實驗場所做好安全檢查與整潔工作,謝謝大家。
消息來源:環安衛中心

[更正前信日期,應為4/23(二)舉辦預訪視,謝謝大家。]

各位實驗場所工作人員好:

為加強本校實驗場所之環保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校環安衛中心組成「環安衛訪視團」,實地了解各單位環安衛工作執行措施及推動成效。

(107)學年度「校環安衛訪視」(化學系為必檢單位),將於5/10()辦理(10:00-12:00到系上訪視),訪視檢查表如附件。

受訪單位為全化學系所屬實驗場所(含教學實驗室及公儀室)

 

應完成改進事項:

  1. 紙本:禁水性/爆炸性藥品清單、位置(列於實驗場所平面圖)及SDSà更新置於實驗室門口緊急連絡盒
  2. 電子檔:禁水性/爆炸性藥品清單、位置(列於實驗場所平面圖)及SDSà上傳環安衛管理系統/實驗室資料設定
  3. 所有藥品及其SDS:「清單紙本」置於實驗室門口緊急連絡盒,「電子檔(光碟或雲端)」由各實驗室自行管理,只要隨時能查詢到即可。
  4. 移除各實驗場所「MSDS(物質安全資料表)」紙本。

一般注意事項:

  1. 於電話附近及實驗場所進出口,張貼「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職業災害通報及聯絡圖」(如附件)
  2. 於實驗室門口張貼「實驗場所平面圖」並增繪逃生路線(範例如附件)
  3.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著安全眼鏡、實驗衣及包鞋。
  4. 詳知工作守則內容,並簽名確認。
  5. 所有人員應熟記緊急斷電系統位置、駐警隊電話(3366-9110)及通報詞(貼在電話上)(請洽系辦朱曉茹小姐領取)。
  6. 每一實驗室皆備有急救箱。
  7. 所有排氣櫃應請廠商或自行定期檢查,並將自動檢查表懸掛在排氣櫃旁(風速計請洽王振宇先生#64194)。
  8. 揮發性藥品應貯存於抽氣式藥品櫃內,嚴禁將排氣櫃當藥品櫃、廢液櫃或儲藏櫃使用。
  9. 毒物櫃上鎖,藥櫃高處設防止墜落裝置。
  10. 廢液桶(包含使用中廢液桶)、鹼液、廢玻璃、廢針筒儲存桶/箱須貼好環安衛規定之標籤與貼紙。
  11. 廢液桶、鹼液需並放於適當大小的盛盤、盛桶上,並貼好分類標示。
  12. 廢棄物/垃圾桶須加蓋,實驗廢棄物與一般垃圾分開!
  13. 鋼瓶確實固定,暫無使用之高壓鋼瓶應將板手拿走並加裝保護蓋
  14. 清理實驗室多餘物品,如無用鋼瓶、紙箱、藥罐、廢玻璃及廢固體等。
  15. 於潮濕場所(如水槽周圍)之電路及電器設備,已裝置「漏電斷路器」或隔板保護。
  16. 電線勿纏繞,或依規定捆大圓。
  17. 延長線需有正字標記(CNS)或商品檢驗標識並加以固定,插座不得置於地面上。
  18. 易揮發溶劑請放在適當位置,勿放在洗手檯旁邊或排氣櫃內。
  19. 高處物品請確實綁好固定、或移除。
  20. 走道、門兩側及陽台不得堵塞及上鎖;垃圾、回收物把握機會快清走!
  21. 飲料、水杯、乖乖、咖啡渣等食物快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