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期舉辦]109年2月11日(二)將舉辦本系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請新進人員務必詳讀內容並參加。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各位化學系師長、同仁及同學好:

因下學期仍有新進人員亟須進入實驗場所操作,爰仍依原定時程,

舉辦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若非必要者可以不必參訓。

現場也會準備額溫槍、75%酒精等消毒措施,謝謝大家。

 

1.課程資訊:

時間:109年2月11日(二),上午 9:00~12:00,8:30開始簽到。

地點:系館R217教室。

課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內容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環安衛中心規定,本系為提高每位工作人員(包括教職員、大學部專題生、碩博生、博士後、專任或兼任助理與助教等)之危機意識,於每學期舉辦「新進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新進人員於該學年至少參與一次。

3.參加對象:

新進人員(指本學年度進入工作場所之大學部專題生、碩一、博一、博後、助理、本學年度到職之教職員/助教)、博四學生等除需參加本學年(108年8月至12月份)由學校所舉辦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外亦必須參與本系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方能開通系館出入權限(請逕洽系辦施忠志先生)

註:本系大學部或研究所碩博士畢業之學生,繼續攻讀研究(含碩士逕攻博士班)所或留任為助理或博士後者,均視為新進人員。

4.參加者請自備:

個人『臺大化學系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如附件請自行印出,當天現場不提供),於課程完畢後核章,或者日後至系辦請朱曉茹小姐或至思亮館R102請趙益祥先生蓋章。

如要核章環安衛中心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訓練(A課程3小時),與危害通識訓練(B課程3小時),請攜帶相關證明(書面或系統畫面皆可)。

5.在職人員(即非新進人員)請注意:

經系環安衛會議決議,訓練規定已於108學年度修改。在職工作人員,亦可參與環安衛中心所舉辦之實驗場所教育訓練(ABCD)或本系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皆可抵免在職教育訓練時數(每年至少1小時)

 

6.相關法令: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如未辦理,相關罰則如下:

  •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違反者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者,處新臺幣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鍰。
  • 符合受訓資格之勞工(教職員工生)亦有接受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義務,違反者將可處新臺幣3,000元之罰鍰。


聯絡人:趙益祥 3366-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