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於8/22前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教務處
截止日期:2019-08-22

本校先前已公告在新生服務網,若未有留意的同學請把握機會申請

本系訂於8/22前繳交資料至系辦即可

相關網址:http://www.aca.ntu.edu.tw/recruit/law/傅鐘網頁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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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傅鐘獎學金設置要點

w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pdf.)

w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doc.)

申請方式

一、 本校新生:擬就讀本校學士班之本國學生且具有優良事蹟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經院系初審通過者,由學院遞交推薦學生申請文件。

二、 續領舊生: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將由審查委員會一併從資料庫調閱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符合者自動發放當學期獎學金。

三、 學生具以下情形者,即取消受獎資格:

1.     新生入學當學期未註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2.     已領取本校希望出航獎學金、希望獎學金及希望助學金。

3.     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四、 本獎學金審核結果與相關訊息一律以本校學生「學號信箱」作為聯繫通知管道,請自行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申請文件

一、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二、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三、  推薦學生之優良事蹟證明文件:依學院推薦學生具體優良事蹟,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測或指考成績單、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聯絡人:許慧楨 3366-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