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8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消息來源:教育部

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8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