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法於108年1月1日施行,依照資通安全責任等級B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規定,本校一般使用者、主管,與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年需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計資中心特規劃兩場「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與應辦事項簡介」之法規課程,詳細資訊如下(本課程列入公務人員學習時數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