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 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 本院 在學生, 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在學生, 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在學生, 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在學生, 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得經專任教師、系 得經專任教師、系 (所、學位程 )主管、社團或學生自治體 主管、社團或學生自治體 (含學生會)推舉, 或由自行向本院提出申請(含學生會)推舉, 或由自行向本院提出申請(含學生會)推舉, 或由自行向本院提出申請(含學生會)推舉, 或由自行向本院提出申請並於每年 四月底前 提交 推薦表 推薦表 及推薦函 等相關資料, 相關資料, 經本院評審委員會 經本院評審委員會 評選出受獎人: 受獎人:
(一)發揮人文 關懷 精神, 精神, 協助弱勢 協助弱勢 。
(二)熱心公益活動 熱心公益活動 ,從事利他服務 從事利他服務 從事利他服務 。
(三)應用專業知識,從事社會創新。 應用專業知識,從事社會創新。 應用專業知識,從事社會創新。 應用專業知識,從事社會創新。 應用專業知識,從事社會創新。
(四)其他 利他關懷之重大 利他關懷之重大 利他關懷之重大 事蹟。
*其他部分請詳見附檔之辦法 http://www.science.ntu.edu.tw/download.php
*申請文件請至理學院網站下載 http://www.science.ntu.edu.tw/download.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