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 演講次數統計 -【博士】2020/01/10~2020/06/29為止,請參附件。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108-2 演講次數統計 -【博士】2020/01/10~2020/06/29為止,請參附件。

※本學期計至2020/06/19,該日之後的演講計於109-1學期

倘若有任何問題,請於2020/07/2(四)16:00前與系辦124黃玲蓉小姐聯繫,謝謝

 

臺大化學系演講報告繳交規定

1.次數:博士生每學期須至少參加演講及會談合計15次以上,碩士生須至少參加演講12次以上(博碩生每月至多計4次),大學部每學期則須至少參加演講3次以上,並於會後繳交演講心得報告(本表正反面2頁為原則),書報討論授課教授並可抽問演講或報告內容。

2.期限:所有演講報告(務必註明演講時間及演講人)必須於自演講當日計起3日內(不含例假日)繳交至系辦前抽屜櫃各指定抽屜內。

3.成績:心得報告成績併入書報討論成績中。一旦發現演講報告有抄襲之情事,該課程以不及格計。

4.內容:(1)演講應以本系主辦者為主;(2)外系演講如與化學主題無關則不計入,有關者一學期至多計入1/3次(即研究生至多4次、大學部至多1次);(3)若屬研討會議性質之演講,2場次計1篇,每一研討會至多計入2篇演講心得報告。(4)本系客座教授未計學分之系列式課程,每2小時計1篇,至多計入2篇。

5.各班另訂繳交次數(需符合本系最低標準)、繳交期限、及演講內容者,從各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