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補助清寒僑生居家檢疫費用辦理原則」自即日起至11月13日止可逕向本校僑陸組申請。
消息來源:學務處
截止日期:2020-11-13

 
國立臺灣大學 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8月24日
附件:國立臺灣大學補助清寒僑生居家檢疫費用辦理原則、防疫補助申請表(attch1attch2
發文字號: 校學字第1090070840號
主旨
「國立臺灣大學補助清寒僑生居家檢疫費用辦理原則」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
本校109年7月28日第266次行政團隊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1. 一、申請資格:凡於109年7月(含)後入境臺灣,並配合政府防疫相關政策而進行居家檢疫之本校家境清寒僑生,未違反防疫相關規定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措施,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 (一)108學年度第2學期未能入境臺灣之港澳舊生。
  1. (二)109學年度入學之新生、復學生及交換、訪問或修習雙聯學位返臺之在學生。
  1. (三)109年暑假出境再返臺之舊生,有特殊狀況者。
  1. (四)其他資格需專案認定者。
  1.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1月13日止(配合中華民國政府防疫政策無法於11月9日前完成居家檢疫者,申請日期嗣後另行公告)。
  1.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1. 四、申請手續:攜帶各項紙本資料(如說明五)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鄭惟謙先生。
  1. 五、繳交相關資料:
  1. (一)申請書。
  1. (二)清寒證明文件(需當年度證明,非屬中文或英文版者,須譯為中文或英文,並經相關單位核章認可)。
  1. (三)因特殊情況不在報部名冊中入境者,請檢附由防疫旅館開立之訂房確認書或住宿證明相關文件。
  1. (四)109年暑假出境再返臺之在學舊生,請檢附特殊事由相關證明文件及由防疫旅館開立之訂房確認書或住宿相證明相關文件。
  1. 六、補助金額:每人每日新臺幣500元整,總額以新臺幣7,500元整為上限。
  1. 七、受補助者應遵循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