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本校二年級以上馬來西亞華裔學生(不含研究生及延修生)。
二.申請日期:自110年1月4日起至110年1月8日止。
三.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
四.繳交相關資料(請依序裝訂):
1.專用申請書。
2.護照影本。
3.蓋有109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108學年度全學年中文成績單正本(可至註冊組前機器列印)。
5.108學年度全學年中文操行證明書正本(可至myNTU獎懲系統線上列印)。copy data
6.家境清寒者請提出證明。
五.申請方式:請繳交上開紙本文件至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鄭先生。
六.獲獎通知:俟設獎單位審查通過後,通知領獎日期及地點。
七.聯絡電話: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詢設獎單位(02)2515-5511分機602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