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獎辦法:
第二十八屆東元獎設獎說明 一、獎勵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籍,不限性別、年齡,在科技與人文領域中,對台灣社會具有具體之傑出貢獻或成就事蹟者。 二、名 額:計五名
三、設獎類別分類說明
一、科技類各獎項各甄選乙名,人文類遴選乙名,決審成績如被推薦案無法分出高下時,每獎項最多得由兩件候選人共得,獎金平分。 二、每領域獎金新台幣八十萬元整(NT800,000)。 三、每名得獎人獎座乙座。 四、「第二十八屆東元獎頒獎典禮」中公開表揚。 |
受理時間:中華民國一一○年三月二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
科技類申請辦法:
2. 推薦人須就申請人對社會之影響及對國家之貢獻,以具體事實及資料加以說明(非推斷或估計)。
3. 推薦人限相關領域之專業從業人員(須由兩位推薦人聯名推薦)或團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