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環安衛中心
- 環安衛中心依職業衛生法有關母性勞工健康保護之規定,對母性保護事項妥為規劃與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以確保妊娠、分娩後、哺乳等女性教職員工與其子女之身心健康。
- 實施對象包括:預期懷孕、妊娠中、分娩後,包括正常生產、妊娠24週後死產及分娩後1年內、哺乳中之女性教職員工。
- 針對母性健康保護對象者,工作環境中應管理危害性化學品(附件1)禁止接觸,並提供相關生殖毒性化學品注意清單(附件2)。
- 符合前述說明二之對象者,請逕至環安衛中心網頁/保護計畫/母性健康保護計畫/評估問卷,包括接受母性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內容危害控制等,以便後續協助健康保護措施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