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大學部大二以上本地生(含研究生)
2.名額:每院2名
3.金額:每名3萬元整
4.申請資格:
(1)大二以上之本地學生,學業平均GPA3.38(百分制8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A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2)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及獎學金,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殘障手冊者不在此限。
5.繳交證件:
(1)本校專用申請書(生輔組首頁/左側「獎助學金」/「常用表單」/序號4-「本校用申請書」) https://advisory.ntu.edu.tw/
(2)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請向註冊組或研教組申請紙本)
(3)108學年名次證明書1份(請至註冊組或研教組申請紙本)
(4)操行成績證明正本1份(生輔組首頁/「免費申請獎懲紀錄操行成績」,網路可列印)
(5)獎懲紀錄證明正本1份(生輔組首頁/「免費申請獎懲紀錄操行成績」,網路可列印)
(6)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1份
(7)「全家人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1份
(1) 如為影本,則須有浮水印(僅能以自然人憑證列印),不然則必須核蓋國稅局或稅捐處章戳,以示與正本相符。
(2) 因故不願或無法提供全家人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者,除有詳細記事戶籍謄本載明父母當中一方亡歿、離異、失蹤等可不用另附導師或系所出具核章說明。其他如父母兄弟姐妹分居、失蹤、無法聯繫或有其他重大變故等特殊狀況者,則必須由導師或系所自行衡量申請者狀況後,協助出具核章說明。
(8)清寒證明書1份(如無可免)
備註:
(1)申請表請上生活輔導組網站下載
(2)學生成績必須要有本校108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若僅有單學期成績者,或持他校成績者,或僅有操行成績者,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