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總區申請人須於111年1月2日(星期日)前完成科技部線上申請作業(醫學院請依醫學院研發分處公告辦理)。考量本校受理計畫申請作業時間適逢元旦連假,請計畫主持人、系(所)、各學院承辦人提早作業,線上及紙本資料經系(所)、各學院確認後,恕不再接受任何變更及送件,俾利校方依規定如期彙整造冊函送。
二、各系(所)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造冊後送各學院及一級研究單位覆核;若有以下情形者,請另附以下說明之證明文件併同申請名冊等送院彙整。
(一)若申請人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者:
1.如為「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中第3點第1項第2款之退休人員,請檢附所屬學院主管核定同意提供相關空間及設備供其進行研究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之簽文影本並敍明曾獲得科技部認可之相當獎項及相關證明影本。
2.如為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請檢附聘書或出具證明延長聘期年限之正式文件影本。
(二)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0項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前述首次申請之本校教研人員請併附本校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證明文件,以符科技部規定。有關本校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請洽研究誠信辦公室,承辦人:楊鎧瑋小姐,聯絡電話:3366-1692,網址:http://ori.ntu.edu.tw/。
三、請各學院及一級研究單位統整並核章後,併附說明三之證明文件,於111年1月3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掃描傳送下列研發處各學院承辦窗口:
(一)電資學院、一級單位:張雅冠小姐,email:yakuanchang@ntu.edu.tw。
(二)工學院、水工所:楊佳蓉小姐,email:elmayang@ntu.edu.tw。
(三)社科學院、管理學院:許增輝先生,email:tsenghui@ntu.edu.tw。
(四)生農學院、生科學院:黃宣頤小姐,email:joycehyhuang@ntu.edu.tw。
(五)理學院、法律學院、公衛學院:王若蓁小姐(電話:66307),email:rjwang@ntu.edu.tw。
(六)文學院:楊家宜小姐,email:jiayi775@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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