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研究能量,請各單位擬運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進用博士後研究人員時,須經所屬學院(中心)審議,並附會議紀錄及提聘資料送研究發展處複審通過後始得進用。
二、前項計畫聘任博士後研究人員校外年資採計原則請依校研發字第1030079146號函辦理。
三、各學院(中心)審查基本要求請依研究發展處網頁公告之最新資訊為準,網頁連結:https://ord.ntu.edu.tw/w/ordntu/GW_200720120413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