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大學科技部計畫學習型學生助理/獎助生 費用調整申請書」1份(如附件1),請於111年2月25日(星 期五)前依科技部規定辦理調整,請查照轉知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截止日期:2022-02-25

主旨:檢送「國立臺灣大學科技部計畫學習型學生助理/獎助生 費用調整申請書」1份(如附件1),請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依科技部規定辦理調整,請查照轉知。

說明:

  1. 依科技部110年12月28日科部綜字第1100075575號函辦理(如附件2)。
  2. 因應科技部上開函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 4 點 第 2 款 第 2 目 : 「 學生兼任人員認定屬學習範疇者,支給研究津貼;認定屬僱傭 關係者,支給工作酬金。每月均應至少支給新臺幣六千元」,自111年1月1日起,本校新申請之科技部計畫 學生兼任人員,請依前述規定每人每月均應至少支給新臺幣6千元。
  3. 為符科技部規定,有關學習型學生助理已核定但未符合科技部規定津貼下限者,請依限填送旨揭表單,以調整每月津貼。
  4.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計畫兼任助理及研究獎助生每月支給上限標準表」(如附件3),前述人員支給上限,請依該 表辦理,另勞僱型助理時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併敘。

     

    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專區:http://research.ord.ntu.edu.tw/RPA/Assistant.asp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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