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2022/2023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臺大「希望出航」、臺大「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即日開放申請,有意申請之同學須於3月9日(禮拜三)中午12點前Email至系辦温湘婷小姐xtwen@ntu.edu.tw處,申請文件如附件。
111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
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一) 通過本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111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
(二)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三) 持 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者。
(四) 非錄取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學校者。
應繳文件:
獎學金領取規定:
(一) 獲得學海惜珠計畫補助者,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 每位學生皆可同時申請多種出國獎助學金,包含經由本校或交換學校推薦或送件而取得之獎助學金,惟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
(三) 各項出國獎助學金領取優先順序:
1. 學海惜珠計畫 2. 交換學校獎助學金 3. 限定國家、地區、領域之獎助學金 4. 臺大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臺大希望出航獎學金
111學年度(2022/2023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通過本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111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
應繳文件:
「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二)
111學年度(2022/2023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出航獎學金
申請資格:
通過本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111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且符合以下任一種身分者:
(一) 經濟不利學生(中華民國籍學生):
1. 領有我國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
2. 家庭總所得收入符合以下所有規定者
(1) 家庭總收入全 年未超過新臺幣(以下同)80 萬元。
(2) 家庭利息所得全年未超過 1 萬元。
(3) 家庭營利所得全年未超過 5 萬元。
(二) 文化不利學生(中華民國籍學生):
1.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專者,例:學生之曾祖父母、祖父母及父母皆無人上大專。
2. 新住民及其子女,例:學生本人為新住民人士或學生雙親其中一方為新住民人士。
3. 原住民。
4. 符合上述三類任一者,家庭總所得收入還須符合以下所有規定:
(1) 家庭總收入全年未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120 萬元。
(2) 家庭利息所得全年未超過 1 萬元。
(3) 家庭營利所得全年未超過 5 萬元。
(三) 中華民國籍學生,持有國籍所在地 2021 年度政府機關出具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免繳稅證明者。
應繳文件:
「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三)、紙本應繳證明文件(如附件四)
獎學金領取規定:
(一) 每位學生皆可同時申請多種出國獎助學金,包含經由本校或交換學校推薦或送件而取得之獎助學金,惟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
(二) 各項出國獎助學金領取優先順序:
1. 學海惜珠計畫
2. 交換學校獎助學金
3. 限定國家、地區、領域之獎助學金
4. 臺大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臺大希望出航獎學金
若學生同時錄取第四項及上述所列之前3順位任一獎助學金,且本獎學金金額高於該獎助學金,得持相關證明並經國際事務長核定後,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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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獲獎學生義務(如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