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需由各學院推薦1 至3 人(或組)代表參加甄選,配合本院辦理時間請於3月10日前向系辦先申請。
甄選資格:(一) 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須依規定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應屆畢業生,未有懲處紀錄者。(二) 不以1 人為限,可多人組隊報名;不以口語表達為限,可以演講、歌唱、舞蹈等方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