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環安衛中心
- 本次特殊健檢期間為112年5月8日至5月12日,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於112年1至3月間以信件方式通知受檢日期,請於信件指定期限內回覆可否參加,若無法配合通知的受檢日,於期限內填寫「更改健檢日期調查表」,每位受檢人僅能更改1次,逾期恕不受理。(填寫路徑: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選擇服務項目/健檢作業/更改健檢日期調查表)。
- 受檢對象係指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並從事特殊作業獲致薪資者,包括編制內人員、校(自)聘人員、研究助理、勞僱型兼任助理等。
- 特殊作業項目包括:特殊化學物質、粉塵、異常氣壓、高溫、噪音、生物性實驗之作業場所,各項特殊作業說明,詳如附件。
- 本次健檢申請已勾稽實驗室性質,若所屬實驗場所為生物性實驗室,始得申請生物性健檢,以此類推;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網址:https://eposhuser.ntu.edu.tw。
- 化學性實驗室申請人應先於申報作業中上傳實驗室之化學品使用情形,完成後再申請特殊作業健檢,並請確實填勾申請特殊檢查項目,以免填勾特殊檢查項目與系統上申報使用情形不符而審核不通過。
- 腹部超音波檢查須於到檢後,另安排後2週內的時間,請受檢人填妥腹部超音波時段調查表(見附件)。
- 受檢人應填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問卷」並列印,於檢查報到時一併與「腹部超音波時段調查表」交給櫃台辦理。(填寫路徑: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選擇服務項目/健檢作業/健檢問卷)。
- 有關特殊健檢任何通知,一律寄至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所登記之信箱,不另以其他方式通知。
- 預計112年5月8日前(執行健檢前)離職之人員,請勿申請。
- 以上如有疑問,歡迎詢問環安衛中心職衛組吳佩憶小姐(分機6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