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欲申請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之教師,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課務組提出申請
消息來源:教務處

111學年度第2學期欲申請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之教師,請於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課務組提出申請


聯絡人:尤靜嫺 3366-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