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系辦收件至3月6日(一)中午止。
消息來源:國際事務處
截止日期:2023-03-06

112學年度教育部「學海惜珠獎學金」即日開放申請(詳附檔說明文件),有意申請之院系級交換生112/03/06(週一)中午12點前將應繳文件(列如下)Email至系辦簡佳慧小姐chiahui0@ntu.edu.tw,申請文件說明如下:

 

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 通過本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112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
  2.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3. 持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者。
  4. 非錄取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學校者。

 

學生申請應繳文件請詳閱並於繳交前再次檢查,特別是檔案名稱務必輸入正確,以免影響同學推薦排序):

  1. 申請學生赴國外研修計畫書(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 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約一千字至一千五百字 
    檔案名稱: 01_申請人姓名 _赴國外研修計畫書
  2. 申請學生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
    檔案名稱: 02_申請人姓名 _赴國外研修動機
  3. 學業成績單 (中文版歷年成績單,研究所學生須檢附大學部歷年成績單)。
    檔案名稱: 03_申請人姓名 _歷年成績單
  4. 外國語言能力證明
    檔案名稱: 04_申請人姓名 _外語能力證明
  5. 個人傑出表現及發展潛力
    檔案名稱: 05_申請人姓名 _傑出表現證明
  6. 112年 1月 1日後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同一戶籍內具中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之證明。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之證明。
    檔案名稱:06_申請人姓名申請人姓名_相關補助證明相關補助證明
  7. 政府機關開立之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檔案名稱:07_申請人姓名申請人姓名_戶口名簿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8. 檔案名稱:08_推薦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檔)

獎學金領取規定

  1. 獲得學海惜珠計畫補助者,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2. 每位學生皆可同時申請多種出國獎助學金,包含經由本校或交換學校推薦或送件而取得之獎助學金,惟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
  3. 各項出國獎助學金領取優先順序:
    1) 學海惜珠計畫
    2) 交換學校獎助學金
    3) 限定國家、地區、領域之獎助學金
    4) 臺大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臺大希望出航獎學金


聯絡人:簡佳慧編審 chiahui0@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