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公告)112學年度財團法人國立台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9月18日止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學務處
截止日期:2023-09-18

一、申請條件:

1.限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限本地生),清寒或績優都可以申請。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5以上,「無不及格」科目,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3.本(112)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

二、名額:理學院1名

三、獎額:每名5萬元

四、申請方式:9月18日前請同學先將獎學金申請資料檔案掃描合併為一個電子檔上傳至指定網址,如獲正式推薦,系辦與你聯絡再請交來紙本。倘若無法掃描為電子檔上傳仍可直接至系辦繳交紙本,但仍須於申請截止日前填寫表單並於備註說明於期限內繳交紙本到系辦。

申請資料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65z3db  (表單會開放到9/18晚上12:00)

五、繳交資料

1.專用申請書(附照片、學生正影本請加蓋112-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教務處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2.111學年度本校成績單正本(需有包含111-1及111-2成績)

3.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生輔組首頁/「免費申請獎懲紀錄操行成績」,網路可列印)

4.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自身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5.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6.政府清寒證明正本(無則免附,  如附里長清寒證明者則須加附全家人111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

(無工作或身份別為學生者皆會有所得清單,請繳附。如父母離異或不幸身亡者,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或不提供。)

六、備註:生輔組通知正取後112學年度(112-1學期、112-2學期)不得再申領其他獎助學金。



聯絡人:許慧楨 3366-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