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4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單位配合辦理。
說明:
一、請各單位確實依來函說明配合辦理,另本校計畫專任人員薪資支給參考表之修訂目前正規劃中,將俟校內行政作業完成後辦理公告及相關配套。
二、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來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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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說明節錄:
一、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國科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請各執行機構檢視並調升自行訂定之專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並更新上傳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二、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三、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說明:
考量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基本工資成長等因素,調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約用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下限,爰修正第一款第一目,說明如下:
(一)各級數額係參考行政院一百十三年軍公教員工調薪幅度調升,執行機構仍得依工作內容、績效表現、專業技能等因素,核予優於最低保障之相應報酬。
(二)本點意旨係保障專題研究計畫內各級專任人員之最低月支酬金,非僅限首次約用人員,爰「首次約用人員」修正為「各級專任人員」。
(三)為保障碩士級以上專任人員權益,將「碩士級」修正為「碩士級(含)以上」。
修正文字部分:
各級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1)專科級:新臺幣(以下同)二萬九千五百元。
(2)學士級:三萬五千二百元。
(3)碩士級(含)以上:四萬零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