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ard】本校第8屆(112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論文獎」預計於113年4月初開放申請
消息來源:教務處

一、旨揭論文獎由各系所擔任受理窗口,評審程序由各系所、各學院及校方「傅斯年獎評審委員會」分3階段審查,並分別核定為優良獎、院長獎、校長獎及傅斯年獎受獎名單。

二、各學院、各系所配合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各系所應設評審小組,從已送件並符合申請資格的論文中選出20%為論文獎之推薦名單,惟經計算不足2人時,得選出至多2名(需排名次),並將相關申請資料、評審紀錄及經系所主任核章之推薦名單,於113年5月10日前送所屬學院進行第2階段審查。

(二)各學院應設評審小組,從所屬各系所推薦名單中擇優選定「優良獎」及「院長獎」若干名,並經院長核章後於113年5月25日前送教務處核定。

三、各學院並得推薦傅斯年獎候選人1名,於113年5月25日前至「學士班學生論文獎申請及審查系統」填寫資料,並上傳被推薦人之論文電子檔及推薦書、審查紀錄等PDF檔後,印出候選人名單經院長核章併同論文(1式3份)、會議紀錄及推薦書等書面資料送教務處參選,並請提醒候選人,需依本校傅斯年獎評審委員會開會時間至現場進行5至7分鐘簡報。

四、受獎學生由本校教務處製頒獎狀1紙;並頒發校長獎每名獎金新臺幣6仟元整、傅斯年獎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五、檢附「學士班學生論文獎評審作業流程」供參(詳附件2),詳細資訊可上註冊組網頁點選「學生班學生論文獎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aca.ntu.edu.tw/w/aca/UAADService_2107051851147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