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U-BFT Scholar Mobility Grant
為促進本校學者與法國之間的學術交流與研究合作,國際事務處與法國在台協會合作,共同補助本校學者赴法國進行短期交流。2024 年短期赴法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至2024 年 3 月 15 日截止,歡迎踴躍申請。
申請資格
非法國籍公民之本校博士生、博士後研究員(5年內)、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申請時程與方式
請於2024 年 3 月 15 日前備妥計畫申請表及附件,將相關電子檔案寄至chiungfen@ntu.edu.tw完成申請。
https://oia.ntu.edu.tw/cooperation-with-ntu/international-funding/ntu-bft-mobility
赴法交流訪問原則為 30天或60天,最短交流期間為 30 天,前往時間自 5 月 1 日至 6 月 14 日或 10 月 1 日至 12 月15日,至多補助5名學者。(法方邀請函須表明起訖日期)
不限學術領域、學者背景的的短期學術交流,交流目的有益於建立本校與法國的學術連結,領域不限。
法國在台協會經審核後將依學者身分補助赴法期間生活費:
€1704/月(約NTD 58,000):助理教授、取得博士學位5年內博士後研究人員、博士生
€2055/月(約NTD 70,000):教授、副教授
獲選學者皆由國際處補助臺灣至法國之經濟艙來回機票一張。
學者需自行接洽安排訪問期間法國接待學術研究單位、接待學者及相關住宿,並於訪問結束一個月內完成核銷及提供中英文成果報告。
Q: 什麼身分可以申請此計畫?
A: 只要您非法國籍公民,臺大博士生、取得博士學位5年內博士後研究人員、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
Q: 我有其他台方單位的經費來源,還可以申請此計畫嗎?
A: 可以。
Q: 我計畫在法國交流超過3個月,可以申請計畫嗎?
A: 可以,但此計畫補助每名學者生活費上限為2個月。
Q: 這個計畫明年還有嗎?
A: 明年預計於年初由兩個補助單位:法國在台協會及國際處共同協調討論當年度補助名額與經費,每一年名額不固定。
Q: 我的申請表一定要給人事室簽核嗎?
A: 若您的申請身分為學生,且在校並無其他任職身分,則您的申請件無需經過人事室;若您為在校任職之研究人員、專任教師等則考量有差假、出訪等相關權責,請會辦人事室。
Q: 法國的研究量能與學術表現如何?
A: 根據最新史丹福大學針對全球前2%的頂尖科學家報告指出,法國超過6,000名科學家被列在名單內,其研究量能豐沛,以法國Sorbonne大學為例,有超過280位學者被列於名單內。根據世界大學排名,Universite PSL 為No.24 (QS), Institut Polytechnique de Paris No. 38 (QS), Universite Paris-Saclay No. 58 (THE), Sorbonne Universite No. 59 (QS).
聯絡人資訊
陳瓊芬 Josephine Chen 資深專員
email: chiungfen@ntu.edu.tw
tel: 02-3366-2007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