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for proposal】國科會113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自113年3月15日起受理申請
消息來源:研發處
截止日期:2024-04-29

一、113年度計畫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計畫徵求說明書,請申請計畫之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計畫申請書。

二、申請案之合作企業配合款,其管理費及研發成果歸屬請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第6點第1項第1至3款規定辦理。除與合作機構約定該機構對合作成果不享有任何權利,管理費用最低得減至合作企業配合款經費總額之百分之十五外,餘請依規定編列合作企業配合款經費總額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之管理費。

三、欲申請計畫者,請依下列時程辦理,俾利校方如期彙整函送國科會。

(一)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請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併附計畫構想申請書1式3份(採紙本作業)及光碟片1份,於113年4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簽核流程後送達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俾如期函送國科會。審查通過者,始得依國科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

(二)如申請產學研發中心型及領先技術發展型者,請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並完成簽核流程後,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先將紙本申請書送達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並請於上開截止期限內前於國科會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俾利校方於期限內造冊函送國科會。

(三)有關「國科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書」三、(四)、1.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與合作企業雙方議定之共有或專屬授權等年限、智財費用、成果所得收益分配、計畫之研發成果成果歸屬等事項,請提早事先洽詢產學合作總中心,聯絡電話:3366-9945。惟全案仍須於上開各截止期限內完成申請作業。

(四)有關本次函送名冊需敘明是否涉及國家核心科技研究,敬請計畫主持人於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備註欄,說明涉及項目及重要性等級,若無涉及,請填寫「無涉及國家核心科技研究」(依據「政府資助國家核心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國科會主管之國家核心科技項目為「航太及衛星科技」及「先進積體電路設計及製程技術」,計畫是否涉及前述2項國家核心科技研究);相關申請文件及簽約請款流程請至國科會網站下載查詢)(https://www.nstc.gov.tw/spu/ch/list/7f5c7d9b-cbd1-4db2-bd3a-e186a3e840fb)。

四、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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