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Reminder】重申本校受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各項研究計畫申請期限之注意事項
消息來源:研發處

一、邇來校內迭有國科會研究計畫申請人僅閱覽該會網站公告、逕以該會所載之計畫徵求期限提出申請案,漏未閱覽校內書函公告之校內截止期限,導致逾期送件而錯失計畫申請機會等情事。

二、為維護研究計畫申請公平性、保障申請人權益及確保校內行政作業程序如期完成,重申各項研究計畫申請期限之注意事項如下:

(一)國科會網頁或公文所載之各項研究計畫徵求公告,其所訂申請期限係針對「申請機構(即校方)」,而非「申請人個人」;茲以該會要求「申請機構(即校方)」應於其期限內函送用印完成之申請名冊及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等,爰校方在申請人提交申請案後,尚需進行申請資料彙整、核對、造冊、確認主持人資格,並循校內行政程序陳核函稿及送發文等,均需控留作業時間。

(二)爰有意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應另詳閱本校各次所發之受理計畫申請書函(發至一二級單位及校園公布欄,同時刊載於研究發展處網頁最新消息),

請務必以「校方所訂之截止期限」(非國科會公告之期限)為準於國科會網站送出線上申請案,並同時依書函內規定繳交紙本申請書表至研究發展處承辦人處,始完成申請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113年計畫、活動、獎項、規定修正、補助及其他計畫相關公告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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