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國際處_113 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
消息來源:國際事務處
截止日期:2024-07-01

老師們好!

 

轉知國際處[113 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如附,如果有老師有意申請假日學校、學術活動或者特別領域別見實習計畫,請參考補助經費等說明:

 

一、假日學校

 

B區為具潛力、可投入資源開拓生源之區域,針對以B區國家為招生對象之假日學校進行補助。B區國家:菲律賓、印度、緬甸。

 

(一)請敘明招生國別、班級數、人數、辦理時數、辦理方式及經費需求。

(二)參加對象為新南向國家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教職員生及政府官員等,且不得為在臺之境外學生身分。

(三)辦理地點皆在臺舉辦。

(四)每場天數達十天(包括假日)以上,執行時間以計畫核定時間為原則,不限寒暑假舉辦;學校得依課程規劃或參加對象放寬辦理天數。

(五)每場補助為   35萬元。

(六)每校至多   6場。

 

二、學術活動

 

採不限區域、在臺「實體」方式(不再補助線上活動)辦理,帶動我國與當地國教研人員交流,進而促進學校合作。

 

(一)採在臺實體方式辦理,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合作辦理學術會議、研討會、論壇及工作坊等學術活動。

(二)請敘明學術活動類型、辦理時間與地點、新南向國家合作對象及其特色、參加對象、活動內容、預計參加人數及經費需求等(跨校辦理請敘明合作學校,並由主辦學校申請經費)

(三)每場補助   50萬元。

(四)每校至多   5場。

 

三、特定領域別見實習計畫

 

(一)學校依『商管及社會科學』、『工程』、『醫藥』、『教育及人文』、『農業』等領域提出申請,本國學生需赴新南向國家之臺商企業見習或實習,時間至少二週以上。 

(二)每校補助以不超過二十五人為原則。

(三)請敘明見實習規劃、預計時間與地點、新南向國家之臺商企業及其特色及經費需求等。

(四)每位學生上限   5萬元。

(五)每校至多   25人。

 

請於 7  1 日前提供計畫書,謝謝。

 

即頌時祺

 

 

陳瓊芬敬上

臺大國際事務處

T: 02-33662007#214



聯絡人:國際處 陳瓊芬 TEL: 02-3366200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