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階段申請時間(舊生):113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第2階段申請時間(新生):113年8月19日至9月6日。
申請方式: 本籍生請先於本校學生財務支援系統(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完成線上申請後,將「專用申請書」(共2頁)印出,連同其他應繳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僑生請先洽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申請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相關詳細規定、應附文件、補助內容、補助方式、名額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項等未盡事宜,請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https://advisory.ntu.edu.tw)/獎助學金/希望助學金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