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科會為吸引更多傑出科研人才投入長期性、前瞻性研究,調整下列計畫研究主持費核給標準:
(一)專題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15,000元調高至20,000元。
(二)特約研究計畫:由每月新臺幣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二、113年8月1日以後執行之計畫,國科會按上開標準已主動增(補)核,依經費核定清單所列標準按月核發。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研究發展處下列各承辦窗口:
理學院、法律學院:王若蓁小姐,電話:3366-6307,e-mail:rjwang@ntu.edu.tw。
四、檢附國科會來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