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培植研究新進與中堅世代、以種子計畫精神爭取校外資源、引領關鍵課題與領域發展、形成臺大特色之核心研究群,徵求旨揭計畫。
二、計畫簡介:
(一)計畫規劃及經費補助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3年),仍須以審查結果為主。
(二)每個子計畫每年以補助至多120萬為原則,考量審查結果及全校整體預算後核定。計畫申請階段填列需求總額,待獲推薦補助後再行編列。
(三)各子計畫經費來源依所屬主聘單位分由本校及附設醫院補助,經費使用原則須依本校或附設醫院相關規定辦理。
(四)若欲同時申請114年第1次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之團隊,請於總計畫書後檢附申請書。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經費將依該計畫之徵求與說明相關規定辦理審議及核定。
(五)團隊成員中若有過去或目前執行本計畫或深耕型計畫者,須檢附該核心群或深耕型成果報告於計畫書之後(不計入頁數限制) 。執行核心群者另須填具臺大核心研究群計畫執行期間成果概述表。
三、人員組成:
(一)團隊組成:至少1/3的子計畫主持人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
(二)計畫總主持人資格: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或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主治醫師及相當於助理教授以上之博士級人員(資格由臺大醫院總院認定),需刻正執行國科會/國衛院計畫。
(三)子計畫主持人資格:
1.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
2. 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主治醫師及相當於助理教授以上之博士級人員(資格由臺大醫院總院認定)。
3. 本校延攬之非編制內國際學者如短期交流玉山學者、本校特聘研究講座及特聘講座教授,或其他具相當資格之傑出國際學者。該學者於執行計畫年度,應在本校任職至少3個月,可實際執行本計畫者,每年繳交成果報告時須檢附次年度本校之聘書及確認是否來年續執行計畫。於申請時需列出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為協同主持人,核定清單核予子計畫主持人,並由協同主持人代理經費執行。
4.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以參與一個研發處規劃之研究計畫為原則 (即核心研究群、深耕型計畫及拾玉計畫,此3項計畫只能擇一執行)。選擇後本計畫仍須滿足最少3件子計畫及1/3子計畫主持人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申請本類研究計畫則比照臺大醫院相關規定,申請與執行均以1件為限。
5. 其他計畫團隊組成以及計畫架構請詳閱附件「計畫徵求與說明」。
四、申請流程:113年8月14日(星期三)8時起請至研發處網站(https://ord.ntu.edu.tw)點選「申請系統/研發處校內申請系統」,登入後上傳計畫資訊,經總計畫主持人、各子計畫主持人線上確認完畢後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23時59分前線上送件至研發處,逾期恕不受理。
五、國際事務處為強化本校國際學術連結,推動國際合作種子計畫及共同種子計畫,支持本校國際合作初始計畫。相關計畫詳情, 請參閱國際處網站(https://oia.ntu.edu.tw/cooperation-with-ntu/international-funding/intl-collab-seed-funding)或聯絡國際事務處承辦專員(02-3366-2007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