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徵求公告、計畫申請書,本計畫分2階段審查,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第2階段簡報審查,以會議審形式辦理。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程序:欲申請計畫者,請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併附計畫申請書(1式2份),經系(所)主管、院長核章後,請於113年10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俾利校方如期彙整造冊函送國科會。
(二)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 申請案之合作企業配合款,其管理費及研發成果歸屬請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第6點第1項第1至3款規定辦理。除與合作機構約定該機構對合作成果不享有任何權利,管理費用最低得減至合作企業配合款經費總額之15%外,餘請依規定編列合作企業配合款經費總額25%以上之管理費。
2. 合作企業需支付一定額度研究經費(不得少於案件總經費之 50%)做為配合款,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做為出資,惟其總和不得超過配合款總和之 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二、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三、本計畫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國科會網站,網站連結: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08530c16-5f9c-4174-b89d-4265a0df368f?l=ch,徵案公告及計畫申請書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國科會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四、國科會訂於113年9月11日(星期三) 舉辦徵案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reurl.cc/D46p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