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113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申請文件:
1、本公告之理學院申請資料表
(*申請表下方指導教授部分請務必填寫及簽名完整後再上傳、*簽名表下方系所單位主管及院長簽章部分,由系辦統一處理,請同學不需處理簽名)
2、歷年成績單正本(請向教務處申請,勿使用網路查詢之修課紀錄表)
3、指導教授推薦函(如有)(如為指導教授逕行寄給系辦,請提醒老師務必於10/4前回覆,請在備註欄註記由指導教授另寄)
4、已發表之論文、學術期刊、著作、作品、專利、成果、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等
5、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6、著作目錄(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