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公告)113學年度台大學士班校長獎,即日起延長至10月7日中午12時止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截止日期:2024-10-07

一、獎勵對象及資格:學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者。

二、名額:本次公告名額1名

三、獎勵方式: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與獲獎者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四、本系評選標準:申請者前一學年學業平均GPA3.76以上且前學業成績名次為同年級前10%,依規定修習最低學分數以上,並需有教師推薦信及其他優異表現以茲證明。提出申請後由本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選後擇優推薦。

五、備註:本獎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若本獎之獎學金金額高於海推獎學金或國際學生助學金時,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

六、申請方式:

請將獎學金申請資料檔案掃描合併為一個pdf電子檔上傳,如獲正式推薦請於系辦聯絡後於當天或隔日交來紙本。

申請資料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oyKMjg  

1.本校用申請書(生輔組首頁/左側「獎助學金」/「常用表單」/序號5-「本校用申請書」) https://advisory.ntu.edu.tw/

2.歷年成績單正本(請向教務處申請正本,勿用網路查詢版本)

3.前一學年名次證明(請向教務處申請正本,勿用網路查詢版本) 

4.獎懲證明文件(生輔組首頁/「免費申請獎懲紀錄操行成績」,網路可列印)https://advisory.ntu.edu.tw/

5.教師推薦信1封(務必自行通知提醒老師截止期限,推薦信無規定格式)

6.其他優異表現證明



聯絡人:許慧楨 3366-1143